精二胎政策发展史,你了解吗?

时间:2023-12-16 10:50       来源: 未知

二胎政策是国家的一项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它的“前生今世”你了解吗?快来看看吧!

1.1982年,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并被写入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2002开始,北京、天津、江苏等最早全面严格实施一胎政策的地区先后放开双独二孩,即一对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两个孩子。

3.2011年,随着河南省开始实行双独二孩政策,我国全面放开了双独二孩政策。

4.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单独二孩政策,即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均可生育二孩。

5. 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允许普遍二孩即一对夫妻可以生两个孩子。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6年)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参考资料